【萬通商務網】武漢開出中國首張個人網店稅單、征稅430余萬元后、中國媒體的風向一變再變:由最初的"武漢向網店征稅錯在哪里"、到"對個人網店征稅不宜操之過急"、 "網店收稅別損傷互聯(lián)網經濟活力 "、演變成現(xiàn)在的"網店征稅既必須亦必然 " . 而在美國、州政府和網絡零售商之間一場關于是否征稅的問題也戰(zhàn)火再燃 . 這是否預示著:網店的全球稅收時代即將來臨?
網店稅收 美國開戰(zhàn)
征稅還是不征?對美國政府來說、也是個撓頭的問題 . 據(jù)美國媒體報道、遠在大洋彼岸的網店亞馬遜、此時正在為網店征稅的問題與政府打著一場"反稅戰(zhàn)爭" .
其實早在1992年、美國最高法院在Quill集團與北達科他州的案件中裁定、只有當企業(yè)在某個州擁有實體店或者連鎖店時、該州才能向這家公司征稅 . 如果網絡零售商和郵購公司不設立實體連鎖店、那么他們出售商品時無需征稅、州政府也不能強迫企業(yè)代征交易稅 .
但是2009年開始、紐約州成為首個通過"亞馬遜繳稅法案"的州政府 . 從那以后、北卡羅來納、羅德島、伊利諾伊和阿肯色等州相繼批準了類似的征稅法案 . 除了紐約州以外、亞馬遜已經中斷了在包括上述各州在內的附屬機構的運營業(yè)務 . 該公司正在紐約州就征稅法案進行上訴 .
而加利福尼亞州和亞馬遜的爭端遠沒這么簡單 . 今年三月、加利福尼亞州就提議征收網絡銷售稅、遭到亞馬遜的強硬反對 . 亞馬遜日前表示、將在加利福尼亞州發(fā)起一項選民投票來反對向網絡零售商征稅的政策 .
稅收是一場博弈
在美國、其實就是否應該對網購進行征稅的背后反映的是各方利益的博弈 . 在這場博弈中、政府、網絡零售商、傳統(tǒng)零售商和消費者的立場不一 . 而這場博弈之所以在近期出現(xiàn)升級、主要是因為經濟上的困境使得美國不少州政府承擔著數(shù)十億美元的財政虧空、他們正在想辦法尋找資金來彌補這些虧空 . 而銷售額快速增長的網絡零售業(yè)成為各州競相征稅的對象 .
美國電子商務顧問委員會向政府提議:"電子商務不能永遠免稅 . 對于電子商務的征稅不能多于、也不能少于其他商務活動 . "
在韓國、去年隨著經濟的逐步復蘇、電子商務也同樣恢復了往年的高增長勢頭、而韓國國家統(tǒng)計局一直在對國內電子商務交易進行跟蹤統(tǒng)計 .
在我國、從網絡調查看、網店征稅遭到超過80%的網民反對、似乎落得一個無人叫好的局面 . 但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靳東升則表示、目前、國內"主流消費網購化"呈現(xiàn)出巨大力量、網貨已經成為社會消費熱點、網購已經成為主流購物模式 . 然而網店商戶既沒有在工商局注冊、也很少將這部分收入上報稅務 部門、成為征稅的"真空地帶" . 這就是網店征稅的另一個角度 .
部分調查機構預計、到今年年底、我國網購市場交易額有望突破萬億元大關 . 而目前國內只有不到20%的網店依法納稅、國家稅收損失巨大 .
根據(jù)中國電子商務協(xié)會7月發(fā)布的《2011年中國電子商務行業(yè)研究報告》、2011年我國網購市場交易規(guī)模將達到7634.1億元;而另據(jù)中國電子商務協(xié) 會和易觀國際等機構的樂觀預計、隨著電子商務與零售業(yè)的進一步緊密結合、未來5年我國網購市場交易額將保持20%以上的復合增長率、到2015年網購市場 交易額將突破22000億元 . 隨著中國網絡購物市場的高速發(fā)展、"到底該不該對網店征稅"的爭論將愈演愈烈 .
征稅即將成為現(xiàn)實
從國際上看、澳大利亞對網店進行收稅并未影響行業(yè)活力 . 記者了解到、在澳大利亞個人開網店、需要向網絡平臺繳納登錄費、交易服務費等 . 賣家在網店里每放一個新產品、就要交一筆費用、收費標準依產品的價格而定 . 成交后、還要交成交價格2%?5%的交易服務費;使用Paypal之類的第三方支付系統(tǒng)時、也需要交手續(xù)費 .
在英國、網店稅率與實體經營店一致 . 早在2002年8月、英國《電子商務法》就正式生效、明確規(guī)定所有在線銷售商品都需繳納增值稅、稅率與實體經營店一致、實行"無差別"征收、分為3等、標準稅率(17.5%)、優(yōu)惠稅率(5%)和零稅率(0%) .
在日本、《特商取引法》規(guī)定、網絡經營的收入需要交稅、而且確實有一些日本人在按照法律納稅 . 據(jù)統(tǒng)計、日本年收益低于100萬日元(100日元約合人民幣 7.5元)的網店、大多沒報稅、而年收益高于100萬日元的、店主卻大都比較自覺地報稅 . 日本法律有一條規(guī)定——若網店的經營是以自己家為單位的、那么家庭的很多開支就可以記入企業(yè)經營成本 . 在這種情況下、如果一年經營收入不足100萬日元、是不足以應付家庭開支的、就可以不用繳稅 .
我國專家表示、收稅的依據(jù)不在網上網下、只要發(fā)生了交易行為、就應該納稅(二手貨交易時交易價格若沒原價高、就可不征稅)、須"一視同仁" .
我國2009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》(以下簡稱條例)第一條規(guī)定: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、修理修配勞務以 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、為增值稅的納稅人、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. 由此可見、增值稅的納稅范圍由以下五項組成:
(1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;
(2、銷售貨物;
(3、提供加工、修理修配勞務;
(4)進口貨物;
(5、單位和個人 .
所有的網店毋庸置疑在我國境內、網店的所有者不外乎是單位或個人、網店基本上是出售各種貨物、絕大部分是新品而非二手貨 . 專家表示、除條例第十五條規(guī)定的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征增值稅外、從納稅范圍來看、網店無疑是應該納稅 的 .
業(yè)內普遍的看法是、政府現(xiàn)在才開始對網店征稅"動刀"、是因為以前像淘寶等電子商務交易行為出現(xiàn)時間不久、交易行為還不太成熟、政府摸情況制定規(guī)章等需要一個過程、因此有一定的滯后性 .
中投顧問IT行業(yè)研究員王寧遠在公開場合表示、政府向網店征稅是必然趨勢 . 免稅是政府在電子商務個人交易興起初期、為了扶持該產業(yè)所實施的優(yōu)惠政策、但隨著電子商務個人交易逐漸步入正軌、征稅將成為政府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. 否則、網店的線上、線下業(yè)務將催生大量的灰色利潤帶、給政府稅收帶來巨大損失 .
網店征稅最后一步—技術關
在中國、雖說網店稅收早晚要、但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.
首先、網絡交易給各國稅收管理和稅務稽查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困難 .
眾所周知、電子商務交易方式使得各種形式的避稅變得更加容易 . 互聯(lián)網的高流動性、隱匿性嚴重地阻礙了稅務部門獲取征稅依據(jù) . 各國稅收征管都離不開對憑證、賬簿和報表的審查、由于電子信息技術的運用越來越多地出現(xiàn)無紙化操作、而這些電子憑證又可以輕易地修改、不留下任何痕跡、線索、使稅收征管稽查工作失去了基礎、稅務部門無賬可查 . 再加上、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發(fā)展、納稅人可利用超級密碼掩蓋有關信息、使稅務機關搜集信息更加困難 . 稅收征管稽查難度加大、對 各國的稅收協(xié)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.
另外、企業(yè)可在國際互聯(lián)網上輕易變換其站點、這樣任何一個企業(yè)都可選擇低稅率或免稅的國家設立站點、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 .
因此、怎么收、由誰來收、收多少、這些都是問題 . 如果要征稅、應該建立起哪些機制?除了稅收之外、對于電子商務現(xiàn)存的一些問題又應該采取怎樣的措施來管理?這些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.
專家建議、一旦對網店全面征稅時、需要建立基礎信息采集機制、并要根據(jù)網店這一新事物調整征稅方式及征稅節(jié)點、稅務機關可以通過支付平臺代扣代繳稅費 . 對那些靠刷信用沖鉆沖冠的商家也不能心慈手軟、"吹牛也要上稅"、這樣可以打擊網絡違法行為 .
關鍵字:網店 信息由萬通商務網整理發(fā)表 來源:網易科技報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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